校内各单位:
为贯彻《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川教函[2023]484号文件精神,落实12月20日“我院2023年年末安全工作会”要求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,加强安全监管,切实履行职责,把安全责任压实到最小工作单元,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安全教育
1.学生安全教育
元旦节前、寒假前,以主题班会形式开展消防、治安、财产、交通、御寒等安全教育,特别要加强防溺水、防冰雪、防地灾、防火灾、防意外、反诈骗、反间谍、反邪教教育,提醒学生注意安全,提高安全意识。
2.教职员工安全教育
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扛起安全职责,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安全责任。放假前,召开本部门职工安全会议,开展安全教育,并于2024年1月10日前,将职工安全教育情况报保卫处OA公号。
二、开展隐患查改
(一)牵头部门分组排查
1.检查范围
安宁校区、邛海校区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学院、天成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的消防安全、宿舍安全、交通安全、饮食卫生安全、危险化学品安全、教室、实验室安全、办公室安全等。
2.检查时间
2023年12月26日前
3.分组安排
(1)保卫处负责检查消防、交通、防洪、防汛;
(2)学工部负责排查学生心理健康安全;
(3)后勤处负责检查燃油燃气、学生宿舍、经营食堂、公交校车、供电供水设施;
(4)基建处负责检查在建工程、围墙堡坎、建筑墙面、地质灾害滑坡点;
(5)国资处负责检查危化品库房、校舍建筑、公用住房、校园危房;
(6)校团委负责检查校内学生活动场所;
(7)图书馆负责检查北馆和南馆;
(8)教务处、科技处、重点实验室及二级学院负责检查实验室、实训场地;
(9)体育学院负责检查体育馆、游泳馆、风雨排球馆及室外运动场所设施设备;
(10)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、天成学院、西校区教学楼。
4.工作要求
各检查组要将本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告知责任单位,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整改、排除安全隐患。
5.信息报送
请各检查组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入附件1表中,于2023年12月26日17:00前以电子档的形式通过OA系统报送至保卫处公号。
(二)部门隐患排查整改
各部门负责人带队,全面排查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,专人负责,落实整改任务。
请校内各部门于2023年12月26日17:00前,将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(附件1)报保卫处OA公号。
保卫处
2023年12月22日